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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04-03 | 来源:研究生办公室  | 作者:车海丽 | 点击:[]
发布时间:2022-04-03 |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4号)以及《甘肃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

2.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复试质量。选用研究生导师及英语听说能力较强的年轻教师组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指标分配

1.学术型硕士(农业经济管理专业):25人(含推免生16人)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53人

农业管理:51人(含国际产学研用1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根据学校生源和复试情况待定)

应用统计(经济与社会统计方向):2人

3.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农业管理):50人

4.调剂余额:

农业经济管理:9人

应用统计(经济与社会统计方向):1人

农业管理(非全日制):根据一志愿复试情况待定

三、复试名单确认

(一)2022年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且符合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农业管理领域)一志愿报考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学校下达指标51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待定),按照初试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复试差额比例(约128%)内的考生可参加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可直接参加复试)。

2.应用统计(经济与社会统计方向)、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农业管理领域)一志愿报考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二)符合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调剂原则的考生

1.调剂政策

1)须符合我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8个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调剂程序

1)2022年学院接受调剂专业为:

学术型硕士:农业经济管理(120301)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应用统计(经济与社会统计方向、025200)

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农业管理(095137)

2)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四、复试形式及使用设备

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甘肃省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我院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1.软件平台系统

网络远程复试的笔试环节使用“钉钉”软件进行;面试环节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进行。

备用软件平台系统:“钉钉”软件。

2.硬件器材

为保证远程网络复试能够正常进行,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考生面试时,应进行双机位监控拍摄。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置摄像头和麦克风,能够保证视频、通话质量清晰)+智能手机;或2部智能手机。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另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需提前安装相应浏览器及软件,具体要求参阅“考生操作手册”。

五、复试方案

(一)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最迟于复试前2天,向学院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对材料进行审核,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见附件1。

2.考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原始纸质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必须于2022年5月1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二)复试安排

1.面试(面试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1)面试时间

复试专业

时间

农业管理(全日制)

4月4号8:30

农业管理(非全日制)、应用统计

4月5号8:30

2)面试内容:

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分值为6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4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

3)面试流程:

①考生应至少提前2天按照软件平台系统操作要求熟悉系统操作,并参加学院组织的软件平台系统的调试和模拟演练。调试和演练过程录音录像。

②考生正式面试至少提前1小时登陆软件平台系统查看面试时间、面试序号、考场信息以及面试小组发送的群消息和私信,并对设备进行最终调试。

③考生面试过程中,如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出现故障或线路拥挤,导致不能正常进行面试的,则启用备用软件平台系统(“钉钉”)。

④专业综合知识考核部分由面试组助理通过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随机发放1份考题,考生进行作答。

2.笔试(笔试使用“钉钉”软件)

1)笔试时间

复试专业

助理钉钉号

时间

农业管理

18189503632

2022年4月6日

应用统计

17899316869

2022年4月6日

2)笔试内容:含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复试专业

复试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农业管理

农业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

应用统计

统计学综合

西方经济学、抽样技术

3)笔试分值为100分,采用开卷形式,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按照学校统一答题纸格式模板提前准备答题纸,开考前进行检查,每门课考试时长为1个小时。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采用开卷形式,每门课考试时长为1小时,成绩需达到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笔试流程

①考生在笔试前3天添加助理为钉钉好友(若截止时间前考生仍未添加,学院可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添加),备注信息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

②考生提前登录“钉钉”软件,等待并接受助理发起的“视频会议”邀请。开考之前考生做好笔试相关准备,并检查答题纸是否符合要求。考生必须按照要求的答题纸格式进行答题,并在规定的区域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填报专业等信息。(答题纸格式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③开考15分钟后,考生仍不能进入“视频会议”,学院将取消对该考生的“视频会议”邀请,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④考前5分钟,监考员通过高清摄像头向考生展示试题,或通过助理电脑登录另一个钉钉号,通过屏幕共享发送试题(提前申请钉钉号加入笔试视频会议)。

⑤考试结束后5分钟内,考生将所有答题纸内容进行高清拍照,通过“钉钉”软件单独发送给助理(不得群发),并备注答案共计页数。逾期未发送照片者,以违规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发送答案照片数量不全者,仅对发送答案进行评阅,未发送答案不再进行评阅。

⑥答题纸原件一经拍照发送,则不再允许考生进行修改,原件由考生暂时保管,待开学报到注册时同资格审查材料一同报学院审查(复审)、存档。

3.系统测试: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安排专人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查找漏洞或可能存在的隐患并及时解决,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正常进行。

测试时间:2022年4月2-3日全天

复试时间如有调整会第一时间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

1.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3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30%+复试成绩×40%(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30%+复试成绩×40%(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

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④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⑦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⑧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3)依照有关规定,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月10前完成。

3)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月15日之前调至我校。

4.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小组于复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入学总成绩等信息,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

5.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及时于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报学院工作人员,学院进行审核,入学报到时学院复核纸质体检报告。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6.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拟定于7月上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1.复试费用

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无须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过程中由于使用软件平台系统产生的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2.考生注意事项

1)为保证网络远程复试能够正常进行,考生应按照要求配备相关硬件设备,并实现双机位拍摄。

2)考生须确保复试场地网络设备畅通,提前检查电脑、手机的摄像头是否清晰,麦克风能否正常收音和发音,电脑声卡驱动是否需要更新等,相关App或软件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确保复试正常进行;并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连接有线或优质WIFI网络,开启手机流量(4G/5G)作为备用网络连接,关闭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若使用手机设备,建议关闭手机自动锁屏,保证电量充足并接通电源后再进行面试。

3)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若复试当天约定时间,由考生单方面因网络、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复试或学院联系不上考生,由考生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4)考生须提前布置好复试环境,避免选择背景杂乱、声音嘈杂的环境接受复试,要尽量选择独立、封闭、安静、背景干净、光线充足、不逆光的房间接受复试。背景可以选择一面白色或纯色的墙面,确保环境安静。此外,考生应尽量穿着干净整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复试。

5)笔试时,考生读题、答题均不得发出声音,查阅资料应尽量避免出声;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保证答题环境无杂音,以免干扰其他考生答题;考生如对试题有异议,可举手询问,由监考员进行解答。

6)复试期间不得携带或使用除复试需要以外的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等。面试、笔试前,应将摄像头360度环视场所一周,保证视频区域内无其他人员等;复试时,必须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答题时必须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及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7)考生面试抽取试题后,读题不得发出声音,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用笔作记录,不得拍照,不得外泄内容。

8)面试期间如遇临时掉线,重新连接后,重新抽取试题或专家重新进行询问。

9)复试全过程无间断录音录像,资格审查贯穿复试工作全程,若发现舞弊等不端行为,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0)软件平台系统对笔试、面试的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考生不得对试题进行拍照、截屏,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截屏,不得将复试内容告知他人或通过网络传播。在复试过程中或后期对复试过程进行视频回放时,一经查实考生违规操作,则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1)不论何种原因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取消复试资格的考生,学院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1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3)本工作安排由财经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3.监督及联系电话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7632489

2)监督电话:学院党委副书记:0931-7632501

研究生院:0931-7631774

附件:1.财经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2.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招生复试面试分组



                                        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