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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管英才”参选对象
“经管英才”参选对象为经济管理学院往届毕业生、在校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本科生。
二、“经管英才”参选原则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思想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决定;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受到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三、“经管英才”参选条件
(一)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计算机二级考试;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名列本专业排名前5名以内;在校期间无挂科情况;曾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称号;
(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名列本专业前50%名以内;曾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荣誉称号;
(三)自主创业或兼职实践,并能提供相关证明;积极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或调研类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四)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如“三下乡”活动,贫困山区支教,公益劳动,探访孤寡老人等其他青年志愿者活动或服务类活动,并有相关证明;
(五)专业技术知识扎实,实践创新能力强,参与“挑战杯”、创新型项目、科技立项等科研创新竞赛,作品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六)组织过大型文艺活动,策划组织的文艺节目获校级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站等团体活动,在学校或学院才艺大赛中获奖,并每年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文艺类活动三次以上;
(七)坚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各项体育竞赛
活动并获个人或团体前三名;
(八)就业心态良好,就业态度积极,积极参加学院、系(分院)组织的就业活动;就业单位质量高;考研成绩名列前茅;主动投身于西部艰苦地区工作;通过自身就业带动周边同学就业;通过自身努力,击败外校优秀竞争对手,获得就业岗位。
四、“经管英才”限制条件
(一)参选人须为上一学年无挂科,且未受到院级或院级以上处分学生;
(二)学生干部须担任过学校、学院所属的学生团体、团委、学生会部长或相当于部长以上职务或班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等一年以上,且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三)参选人没有转学、休学、退学等现象。
附件:经管英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