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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发布时间:2014-10-16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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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客观公正地评价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反映我院学生的发展水平,根据学校《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内容和计分原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身心素质测评和技能测评。

(二) 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比例为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占20%,智育素质测评占55%,身心素质测评占10%,技能测评占15%。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20%+智育素质测评分×55%+身心素质测评分×10%+技能测评分×15%。其中:

1、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由班级测评小组评分、班主任评分、奖励分和扣分四个部分构成。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班级测评小组评分×70%+班主任评分×20%+奖励分-扣分(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不超过100分)。

2、智育素质测评以学生在考核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和课程学分为计算依据。智育素质测评分=[Σ(课程成绩×该课学分)]¸(Σ课程学分)。

3、身心素质测评由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奖励分和扣分三个部分组成。身心素质测评分=班级测评小组评分×80%+奖励分-扣分(身心素质测评分不超过100分)。

4、技能测评由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奖励分、扣分三部分组成。技能测评分=班级测评小组评分×80%+奖励分-扣分(技能测评分不超过100分)。

二、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的内容构成及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和班主任评分(满分100分)

1)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表现:(满分20分)

①自觉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思想表现积极向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15-20分)

②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思想表现一般(10-14分)

③不学习政治理论,思想表现差 (5-9)

2)道德品质和文明礼仪养成:(满分20分)

①具有较高的思想修养,道德品质高尚(15-20分)

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自觉实践文明修身行动(10-14分)

③讲文明、有礼貌,衣着整洁、仪表大方、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5-9分)

3)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级校规:(满分20分)

①能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15-20分)

②敢于同各种违反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的行为做斗争,反对歪风邪气(10-14分)

③无赌博、酗酒、打架等行为(5-9分)

4)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满分20分)

①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能为集体做出应有的贡献(15-20分)

②积极主动参加集体活动(10-14分)

③参加集体活动表现一般(5-9分)

5)学习态度和劳动观念:(满分20分)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劳动(15-20分)

②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劳动(10-14分)

③学习态度一般,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种劳动 (5-9)

2、奖励分和扣分

1)奖励分

①凡获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及其他先进个人奖励3分,获集体奖的主要成员加1.5分;

②凡获校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及其他先进个人奖励2分,获集体奖的主要成员加1分;

③凡获学院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及其他先进个人奖励1分,获集体奖的主要成员加0.5分;

④校院级学生干部由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考核奖励。担任校学生会常委、社团联合会主要负责人、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奖励最高分不得超过8分;校学生会部长、及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会副主席奖励最高分不得超过6分;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奖励最高分不超过4分;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各班其他班干部奖励最高分不得超3分,干事和宿舍长奖励最高分不得超1分。

⑤在一个考评学年中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的按照学校规定宿舍成员每次加1分;院级文明宿舍成员每次加0.5分;

⑥在重大活动中表现优秀视情节奖励1分;

2)扣分

①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扣3(含记过);受记过以下处分者,扣2分;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扣1分;扣分可累加;

②在一个考评学年中被评为最差宿舍的按照学校规定宿舍成员每次扣1分;

③党员、团学干部扣分追加0.5分;

④在重大活动中表现差视情节扣除2分;

(二)智育素质测评的内容构成及评分标准

1、学生在考核学年所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

2、课程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记分的,分别折算为9585756555分纳入测评。

3、若有补考课程,补考合格以60分计,补考不合格以不合格分数计。

4、旷考、考试违纪及作弊,该课程以0分计。

5重修和免修的课程成绩不再纳入学年的测评。

6、补修的课程成绩纳入学年的测评。

7、缓考安排在学期开学与补考同时进行的,课程成绩纳入学年的测评;缓考安排在与下一级学生同时考试的,课程成绩纳入下学年的测评。

(三)身心素质测评的内容构成及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班级测评小组评分(满分100分)

1)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的态度:(满分25分)

①具有突出的体育特长,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20-25分)

②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15-19分)

③能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10-14分)

2)晨练出勤率及态度:(满分25分)

①按时积极的进行早操,无迟到、旷操现象(20-25分)

②积极主动参加早操,无迟到、旷操现象(15-19分)

③参加早操锻炼,无迟到、旷操现象(10-14分)

3)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的情况:(满分25分)

①按时积极的进行课外体育锻炼,无迟到现象(20-25分)

②积极主动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无迟到现象(15-19分)

③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无迟到现象(10-14分)

4)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和身体素质:(满分25分)

①身体健康、心理和身体素质良好,体育课成绩优秀 (20-25)

②身体健康、心理和身体素质良好(15-19分)

2、奖励分和扣分

1)奖励分

①凡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文体方面的竞赛,获个人前三等奖的,分别奖励4分、3分、2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高低各奖励2分、1.5分、1分;

②凡获校级各类文体方面的竞赛,获个人前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分、2分、1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高低各奖励1.5分、1分、0.5分;

③凡获学院级各类文体方面的竞赛,获个人前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5分、1分、0.5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高低各奖励0.7分、0.5分、0.3分;

④在校级运动会上获个人前三等奖的,分别奖励4分、3分、2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高低各奖励2分、1.5分、1分;

⑤参加团委、爱心社、学生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加1分。

2)扣分

早操旷操一次扣0.1分,一学期累计10次以上者取消考评年度评优资格;

(四)技能测评的内容构成及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班级测评小组评分(满分100分)

1)专业和职业技能:(满分20分)

①专业课成绩优秀,获得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15-20分)

②专业课成绩良好,有一定的职业素养(10-14分)

2)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满分40分)

①通过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三级(35-40分)

②通过学校四级,计算机其他证书(30-34分)

③认真学习英语、计算机未获得英语、计算机相关证书(20-29分)

3)社会实践和实务操作能力:(满分10分)

①积极主动参加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具有良好的实务操作能力(5-10分)

②参加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具有一定的实务操作能力(0-5分)

4)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满分10分)

①积极参加科研训练及其他相关科研创新训练活动,表现良好 (5-10)

②参加科研训练及其他相关科研创新训练活动 (0-5)

5)人际交往和组织管理能力:(满分10分)

①担任各类团学干部,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和组织管理能力 (5-10)

②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和组织管理能力 (0-5)

6)职业生涯规划和素质拓展能力:(满分10分)

①积极参加各类素质拓展和职业生涯规划活动,表现突出 (5-10)

②参加各类素质拓展和职业生涯规划活动 (0-5)

2、奖励分和扣分

①测评学年通过英语国家六级奖励12分,通过英语国家四级奖励8分,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奖励6分,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奖励5分,获得其他计算机等级证者奖励2分;

②获得职业技能的相关证书奖励2分;

③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或报刊发表论文或作品每篇国家级奖励10分,省级8分,受学校表彰的社会实践论文、职业生涯规划及科研训练获个人前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分、2分、1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高低各奖励1.5分、1分、0.5分;参加科研训练,在学校、学院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奖励0.1分;获得各类素质拓展证书奖励0.1分。

④凡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术科技方面的竞赛,获个人前三等奖的,分别奖励4分、3分、2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高低各奖励2分、1.5分、1分;

凡获市级、校级各类学术科技方面的竞赛,获个人前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分、2分、1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高低各奖励1.5分、1分、0.5分;

凡获学院级各类学术科技方面的竞赛,获个人前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5分、1分、0.5分;集体前三名的参赛队员依集体名次高低各奖励0.7分、0.5分、0.3分;

⑤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校级优秀小分队队员每人分别加1分、0.5分,获得省、校级先进个人分别加1分、0.5分。

⑥取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奖励1分;

三、测评组织机构及要求

(一)学院成立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辅导员及各班班主任等组成,职责如下:

1、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2、指导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并开展测评工作;

3、裁决综合素质测评纠纷,做好测评过程中的思想教育工作;

4、审核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二)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后组成,职责如下:

1、根据学院安排,布置本班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收集综合素质测评所需的各类材料,做好数据的测算工作;

3、审核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奖励分、扣分;

4、审定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5、做好综合素质测评中的思想教育工作及其它工作。

四、测评程序及要求

(一)测评程序

1、个人总结。每名学生必须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四个方面的内容,认真写出一学年的书面总结,并向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提供奖励分的原始依据。

2、班级测评小组和班主任评议。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构成、指标体系和成绩计算方法,结合平时考核和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测评小组和班主任对全班学生进行评议打分,测算出每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和智育素质测评分,排出全班名次。

3、公示测评结果。班级测评小组经过核算后,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含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身心素质测评、技能测评四个单项分数和测评总分以及全班名次)向全班学生公示,征求学生反馈意见。学生自公示之日起三日以内,对测评结果如有疑问,向本班测评小组提出。班级测评小组进行复查后,确有错漏者,予以更正,并在第一次公示期结束后进行二次公示或三次公示。

4、上报审批与备案。班级公示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无异议后,班级测评小组将测评结果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和存档备案。

(二)测评要求

1、综合素质测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班级要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使测评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班级测评小组要准确无误地做好各项数据的测算工作,对奖励分、扣分项目的依据,要仔细核实。学生测评结果、各项目奖励分、扣分原因要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监督。上报的测评结果要求学生本人核对并签字。

3、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智育素质测评总成绩由各学年测评成绩平均合成。

4、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和推荐就业的依据,并记入学生档案。

5、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适用的对象为本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6、在我校保留学籍、在国外进行阶段性学习后回校的学生,结合国外学校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毕业综合鉴定,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测评及智育素质测评总成绩由该生在校期间的各学年测评成绩平均合成。

五、其它

(一)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未能涵盖的素质加、扣分项,确需给予加、扣分的,可参照相近条款予以加、扣分。

(三)借读生的测评办法由学院结合借读生所在学校的要求及签署的借读协议制定。

(四)本细则自2007年开始执行。

(五)本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

小组。